2006/11/12

紮根論點~

由於紮根理論允許研究者按其理論觸覺,視研究環境決定樣本、數量、如何進行理論抽樣及何時結束等等重要

決定,它允許「研究者成為該研究過程中有關研究設計的最後仲裁者>也提到「研究對象應該是一些經常出現而

饒富研究潛力的現象(蘊含多種特徵、面向與歧異性);所以案例要達到某種程度的『多』才足以成為研究者

收集分析的對象」。

強調紮根理論是「一面搜集資料,一面檢驗的連續循環過程,而且在程序裡已蘊含著檢驗手續。」他也運用

「比較的原則…比較在紮根法裡是一個不斷進行的措施。從蒐集到的第一份資料,研究者就進行比較以刺激思

考」,以便「全面而扼要地抓住所研究現象的主要特質

「研究者所蒐集到的資料比較現象的異同,可以突顯所研究現象的特質。此一特質若再經比較,發現是所研究現

象中普遍相同的特質,研究者即可歸納並提升到抽象層次成為概念,因而縮減了必要搜集的資料;若性質不同,則

可因比較而發現造成現象差異的社會結構或社會情境因素。『比較』因而是紮根法理的一項重要措施,藉此,資

料得以整理,找尋出秩序(order)和看到各現象間的關係」

1 Comments:

At 4:53 AM, Blogger 薀淇 said...

紮根理論所使用的資料是微觀的、從當事人眼光出發的,當事人對環境的感受、定義,構成了研究所收集的資料。藉由觀察或訪問的方式,收集文字形式的資料,再透過資料縮減,把複雜的現象簡單化,給予名字或是縮減成概念後,便可以進一步去形成理論。

我想紮根理論對研究者而言的重要性在於,如果理論並沒有資料作為基礎,這樣的理論會是空洞而無效的。聽起來紮根理論的重點應是在資料的分析上,藉由資料縮減以及概念化等等方式,不斷地去進行類似抽絲剝繭的過程,進而歸納出理論。我覺得這種方式在很多研究的過程中往往是必要的,雖然某研究主題有一些文獻可以參考,可是為了跳脫那些文獻的既有觀念,為了要尋找一些新的方向時,從資料的分析作開始,會讓研究具有更多的可能性,並進而產生一些新的想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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